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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23届夏季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结果公示

经学生自愿申请,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主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各系主任、各专业教师代表、辅导员、学生干事等构成,综合考虑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评审。

校级、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比例分别为毕业人数的15%、5%,学校根据研究生实际毕业人数确定各学院的最终名额。根据各专业拟毕业人数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分配名额为:硕士10人,按专业人数分配名额。教育学校级3人,市级1人,理论经济学校级3人,市级1人,心理健康教育校级4人,市级2人;博士推荐校级1人。如因实际毕业人数变动推荐名额,增减名额以推荐排序为序。

现将人文学院2023届夏季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专业/学位

排序

姓名

学号

推荐级别

理论经济学/硕士

1

李耀正

3120211754

市级、校级

2

侯怡秀

3120211752

校级

3

王仙洁

3120211763

校级

心理健康教育/硕士

1

张小溪

3220211789

市级、校级

2

林雨竹

3220211774

市级、校级

3

田佳玉

3220211780

校级

4

周熊芳

3220211793

校级

教育学/硕士

1

张炜

3120211793

市级、校级

2

王媛

3120211785

校级

3

张煜

3120211794

校级

教育学/博士

1

滑卫军

3120195844

校级


      公示期为6月2日至6月8日。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对公示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反映。

公示电话:81383950

公示邮箱:bitrenwenpingyou@163.com

联系人:颜笑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