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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团委关于开展“第八届‘青春北理’年度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

人文学院各团支部、各团员同学: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等重要会议精神,深化“担复兴大任,做时代新人”主题教育活动,在全校范围内选树、宣传、表彰一批“胸怀壮志、明德精工、创新包容、时代担当”的先进青年典型,人文学院团委根据校团委相关要求,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第八届‘青春北理’年度榜样”评选活动,激励广大青年不忘初心使命、矢志爱国奋斗、勇于担当作为,引导广大青年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榜样类别

  青年团队榜样:在科研创新、志愿服务、公益环保、自主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或在国际、国内各领域各大赛事取得优异成绩,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品学兼优榜样:学习刻苦,在专业、年级成绩拔尖,获得国家、学校奖学金等;政治上追求进步,品行优秀,尊师重教,乐于在学习生活中帮助他人,能为所在集体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科研创新榜样:在科研方面刻苦钻研,在自己的学术领域上取得突出成绩,或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在国际及国内科技创新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自主设计、研发的作品获得国家专利或在本研究领域产生较大影响。

  创业实践榜样:积极参与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等创业实践,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自主创业、个人就业和创新研发方面具有代表性和突出表现。

  军工报国榜样:结合我校军工特色和办学特点,在军工产品设计、文化产业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积极弘扬军工特色文化,用军工文化引领更多青年创新自强、接续奋斗,以实际行动报效祖国。

  学生领袖榜样:作为学生组织骨干,政治立场坚定,责任心强,为组织的利益无私奉献,带领组织取得突出成绩,能够有效服务身边同学,群众基础好,在同学中有一定影响力。

  自强不息榜样:面对贫困、疾患、家庭变故、自然灾害等艰难境遇或在面对学习生活中的挫折,能够自信乐观、积极面对,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逆境、战胜挫折,事迹具有感染力。

  志愿公益榜样:长期坚持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且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环保活动或无偿献血、助贫帮扶等爱心活动,具有奉献互助精神。

  文艺体育榜样:在艺术、文学、书法、绘画、体育等方面能力突出,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文化艺术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用艺术感染广大同学并具有一定影响力。

  网络先锋榜样:思想先进,立场坚定,传递青年好声音和正能量,所运营的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影响力广泛;创作出视频、动漫或图文等内容积极、形式生动的网络文化产品,传播范围广,引导效果显著。

  

  二、工作安排及时间节点

  (一)青春榜样支部推选与院级评选(2019年2月底)

  学院各团支部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推选本支部事迹具有较强感染力、影响力的先进个人或团队,并组织撰写青春榜样事迹材料。要用第三人称将榜样优秀事迹予以生动呈现,突出事迹成果,并配有榜样事迹相关照片,每篇通讯报道字数不少于2000字;照片不少于3张,每张不低于1M,务必采用横版照片,图文布局编辑规范和参考范文见附件1

  请各团支部于2019年2月26日(星期二)前将青春榜样事迹材料与《人文学院青春榜样信息汇总表》(附件2)打包发送至邮箱:bitrenwenpingyou@163.com,文件名为“人文学院XX团支部-青春榜样材料”,事迹材料未按时发至邮箱视为放弃申报。

  学院将根据各团支部推荐情况进行院级选拔进入院级青春榜样库并推荐至学校(每个类别学院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学院团委将对评选出的榜样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学榜样”的良好氛围。

  (二)年度榜样校级评选活动(2019年3月-4月中旬)

  校团委组织初审,从各类别青春榜样中挑选事迹突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先进典型进入校级青春榜样库,并组织开展第八届“青春北理”年度榜样人物(团队)评选活动,入选校级榜样库的人物(团队)须进一步完善补充个人材料,具体工作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2019年青年盛典(2019年5月中上旬)

  校团委将于5月举办青年盛典公布年度榜样评选结果,并总结一年来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开展情况,表彰一年来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颜老师、梁老师

  联系电话:81383950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团委

  201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