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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文学院关于在主题教育活动中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人文学院各团支部:

  为深入开展“使命在肩 奋斗有我”暨“担复兴大任 做时代新人”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改进提升团支部的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共青团组织力。结合我校思想引领工作实际和学校文件要求,人文学院现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标定级”对象

  人文学院所有团支部(包括功能型团支部)。新生团支部因成立未满6个月,以“对标”为主。

  二、“对标定级”标准

  各团支部要立足具体工作实际,可依据“对标定级”参考标准(见附件1),合理细化评估指标,设定细化具体分值,开展评星定级。建议总分值100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5星级(≥90分),4星级(80-89分),3星级(70-79分),2星级(60-69分),60分以下不予定级。

  ——5星及4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

  ——3星和2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

  ——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三、工作安排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11月17日前)

  团支部结合2020年工作实际,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请各支部团支书结合“对标定级”标准,认真展开自评并填写附件2,自评结束后要由团支书、团员代表(由团支部自行推选一位)分别签字确认结果,将电子版发送至bitrenwentw@163.com,纸质版送至丹枫园C710于洁莹老师处,以上工作在11月17日下午5点之前完成即可。

  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二)基层团委复核认定(11月底前)

  人文学院团委将于11月底前召开团支部书记述职会,并参考书面述职材料,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

  人文学院团委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记录其星级。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会向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

  (三)团的领导机关抽查评估(12月底前)

  12月底前,校团委将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抽检各级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采取“三必查、两必测”方式,即查部署推动情况、查上级复核情况、查支部定级情况,测团员青年满意度、测党政组织认可度。

  四、工作要求

  (一)分级负责

  人文学院团委将组织安排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动态抽查复核,靠前指导督导,坚持严肃考核,传递工作信号和压力。团支部书记要主动向同级党组织汇报、接受指导,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定级的过程及结果。

  (二)评议考核

  “对标定级”开展情况会作为团支部年度述职评议内容,各团支部要认真对标对表、整改提升。

  (三)激励约束

  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5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联系人:于老师  段老师

  联系电话:8138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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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10日